一、职责范围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议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规章制度建设。
二、服务承诺
1.凡下级上报的来文,按急缓程度在2天内完成登记、分类、提出初步意见后,分送领导阅文或其他科室、单位办理,并跟上督办。凡需转报上级的文件,在领导批示后,一天内完成转报文件的起草、印制。
2.认真组织并参与组织好各类会议,对全局综合性大会,积极主动承担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对各科室、单位召开的专业性会议,积极予以协助,参与搞好筹备会务工作。
3.凡局属科室、单位经局领导签批后的材料,一般提前一天交办公室安排印制,两天内完成。
4.需要盖用局党委和局公章的,经过局领导签批后,非特殊情况下当时盖章。
5.深入细致做好信访工作,对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认真解答。
6.搞好水利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对于重点、难点和热点等苗头性、倾向性的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7.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积极认真提供档案查询业务,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及《山东省档案条例》的规定,忠于职守,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对上级交办和局里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重点抓好大事、要事、急事的督查落实,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
联系电话:0539--8129218
联系人: 刘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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