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年,我国将举办“二十九届奥运会”。全市水利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全面做好今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必将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国务院将2008年确定为“隐患治理年”,为全面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水利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根据省水利安委会制定的《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方案的通知》(鲁水安字〔2008〕4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切忌不认真、走过场,或者检查不力。 要确定1-2名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自4月29起每3天向市局报送一次工作信息(信息统计表附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与7月26日前将开展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利局安委会。
附件:1、临沂市水利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2、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督导检查大纲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督导检查大纲 4、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大纲 5、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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