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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级水资源管理专项经费补助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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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11:28:03 |
五、项目申报形式 (一)申报省级水资源管理经费补助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综合说明、项目任务和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评价以及保障措施等。 (二)市级及市以下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方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后,联合报送省水利厅、财政厅。 (三)省级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直接报送省水利厅水资源处、财务处。 各市及有关单位务于7月14日前,完成项目报送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一份、省水利厅两份。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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