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执法工作
一是各级依托“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以及市政府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宣传周,广泛开展了新《水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在全市水政执法队伍中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执法巡查制,并对执法队伍进行了清理整顿。三是市局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设立了水行政服务大厅,建全了《窗口式办公运作规定》等制度,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全市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6起,调处水事纠纷36起。
水规费征收工作。继续贯彻落实128、135号省长令,依法强化了征收工作措施。全年征收各类水利规费5330万元,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征收水资源费4190万元、河道维护费871万元、水保“两费”269万元。
水利管理工作
水资源管理,重点加强了水资源综合开发、管理和取水许可管理力度,较好地维护了水资源管理秩序。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狠抓“三权”落实,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并在建设项目中逐步实施了水保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粮援项目管理,认真开展了供水协会年活动,沂水、沂南两个县成立了供水协会。工程建设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水利工程管理,积极开展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了监督检查,做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