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
临政发〔 2005 〕 48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办发〔2005 〕50号文件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一个山区、丘陵、平原各占1/3,农业人口占76%的农业大市,水资源短缺矛盾突出,且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对全市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市各级一贯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全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具有防洪、除涝、农业灌溉、城乡供水、水产养殖、水利发电和生态旅游等水利工程体系,为农村经济和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前几年的连续干旱及近两年的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严重危害来看,我市的水利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相对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我市现有大部分水利工程都建于五、六十年代,工程标准低,设计不完善,配套率低 , 相当一部分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工程的总体抗灾能力不强。另一方面部分工程没有建起来水资源污染、水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可利用水资源相对短缺,农村饮水不安全,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低。这种水利现状严重制约着我市农业的持续发展。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的高度,下大力气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两年在中央1号文件中对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问题,都作了重点强调。今年国务院又以国办发〔2005〕50号文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对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了全省三年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目标,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适当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增加群众负担区别开来,把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群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生产性投入,作为提高农业造血功能、增加群众收入的有效途径,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饮水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基本目标,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政府支持民办公助,民主决策、群众自愿,规划先行、注重实效和深化改革、体制创新的原则。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深入扎实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是重点抓好农村饮水工作。按照省、市全面启动、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要求,各级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使命感,采取得力措施, 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的完成。
二是加快建设水源工程。各地要充分发动群众进行水库、塘坝、池容和机井、大口井等水源工程建设与修复,有效解决农村水源不足问题, 不断增强农业抗旱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