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范围
1.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编制上报、落实和实施进度情况的统计上报。
2.负责节水灌溉计划的上报、落实和实施。
3.负责灌区管理和经营以及改造计划的上报、落实和实施。
4.负责扬水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乡镇供水工作。
6.负责农村人畜吃水工作。
7.负责机井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沂沐河统配水工作。
二、服务承诺
认真做好沂沭河统配水工作。统配水期间,用水单位需要提前3—5天提出用水报告,接到用水单位的用水报告和预交水源费后,根据供、用水合同,通知水库管理单位放水,并于6小时内将放水情况(放水时间、放水流量大小)通知用水单位。在统配水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到各供、用水单位配水站、点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对解决不了的特殊情况1小时内向统配水领导小组汇报,为做好统配水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联系电话:8312090
联系人: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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