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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的通知

  2006-6-13 18:23:5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的通知

(19981225日鲁政发[1998]106号文印发)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搞好水利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今年长江和嫩江、松花江的特大洪水及我省发生的水早灾害,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全面提高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我省水利建设的步伐,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水利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我省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水早灾害频繁的省份,水利始终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初步建立了防洪除涝、农业灌溉、城乡供水、水土保持等多功能的水利工程体系,发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但从总体上看,全省水利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现有水利工程抗灾标准偏低,水利基础产业的发展明显滞后。水资源短缺已对经济发展形成“瓶颈”制约,洪涝灾害威胁仍很严重,水土流失、水污染等问题也十分突出。洪涝、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都在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水旱灾害的损失会越来越大,水资源紧缺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的抗灾减灾能力,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各级政府都必须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战略决策,真正把水利建设放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的首位,作为富民兴鲁的重大举措,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切实把我省水利建设搞上去。
   
二、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省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紧紧围绕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和解决水资源短缺这两条主线,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抓住机遇,强化措施,巩固水利基础地位,保持水利优先发展,以适应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跃的战略需要。
   
2010年,我省水利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全面提高防洪除涝工程标准,明显减少洪涝灾害威胁。主要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其中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在本世纪末完成。防潮堤达到抗御20年一遇潮水位和10级风力以上的标准。大中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建立起较为先进的水文测报系统和现代化的防汛指挥系统。
   
——基本解决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农业抗旱能力得到全面增强,大中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实行开源与节流并举。通过工程与管理措施,新增供水能力135亿立方米,节约用水100亿立方米。农业灌溉面积达到8000万亩。
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000万亩;建设一批城市、工业供水工程,基本满足城市和重点工业区的水源供应;在现有基础上,再建设1300个乡镇供水中心,农村普遍饮用上安全卫生水,全部解决历史性缺水人口的吃水问题。
   
——大中型水库上游、平原风沙区等重点水土流失区初步治理一遍,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基本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实行治水与治污同步,坚决控制水污染,所有工矿企业都要做到达标排放,切实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全面巩固和发展水利基础产业,逐步配套完善水利政策法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管理体制及其良性运行机制,加快水利产业化进程。在搞好建设的同时,重点强化工程管理,提高工程综合效益。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水利服务体系,增强水利整体服务功能。
   
三、建立良好的水利投入机制,切实增加对水利的投入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是增加对水利的投入。除了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外,要建立起良好的水利投入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水利的投入。
   
水利建设尤其是防洪除涝、水土保持等工程,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各级政府都要切实增加对水利的投入,在财政和基本建设的安排上体现对水利的倾斜,确保水利建设资金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等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水利建设。要争取金融部门多安排水利贷款,扶持水利建设,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发行我省的水利建设债券。从水利建设投资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贷款贴息,重点扶持乡镇供水和节水工程。要加大库区移民扶贫投入,切实解决好移民遗留问题,尽快使库区移民脱贫致富。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地、县两级都要立即制订配套办法,在全省建立起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水利建设基金。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筹足用好和按规定的比例上交。水利建设基金应统一编制使用计划,按规定的程序报送审批后安排使用。对洪水灾害频发区和严重缺水地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行署可按项目筹集资金,筹集方案须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计划和财政部门备案。向群众筹集资金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坚持走社会办水利的路子,大力提倡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办水利。在服从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单位及个人采取合资、独资及股份合作、自愿联合等各种形式,兴办水利工程,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要积极引进外资,进行水利建设。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用足用好劳动义务工、积累工。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以资代劳,发展机械化施工。
   
坚持水利建设分级负担、分级管理原则,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国家和省里的投资主要用于大型调水工程、骨干河道治理、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及跨省、跨市地的边界工程。市地县管理的工程以地方投入为主。上级可用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方式择优进行扶持。受益范围明确、具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由受益单位联合兴办。
   
四、加强水利政策法制建设。依法治水、管水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利产业政策》等水利政策法规,加强水利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水事行为,管理社会水事活动。要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各级新闻宣传和普法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逐步形成关心水、爱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继续加快水利政策法规建设的步伐,结合我省实际,尽快研究拟定我省的“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防洪法实施办法”、“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小清河管理条例”等地方配套法规规章。用3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具有我省特色、较为完善的水利政策法规体系,使我省水利建设、管理和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切实加大水利执法的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水资源和河道的统一管理,坚决制止不顾大局阻碍依法统一管理的行为。要全面落实《防洪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严格禁止围垦湖泊、侵占河道、设障阻水、乱采砂石等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水利执法体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大力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各级政法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破坏和盗窃水利水保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结合依法管理,搞好依法收费,对国家已明确规定的水利规费,要坚决征收到位。并按规定全部用于水利水保设施的修建、维护和运行管理。
   
五、深化水利改革。增强水利发展活力
   
要加快水利的发展,必须建立起符合水利特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深化改革,走以水兴水、以水养水、以工程养工程的路子,逐步形成政府大力扶持、社会合理负担与水利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相结合的产业化发展机制。
   
区别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实行不同的水利投资和管理体制。防洪除涝、水土保持等社会公益性工程,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地区的群众投劳为辅;农田灌溉等有偿服务性项目,以受益者集资投劳为主,国家以多种形式予以适当扶持或补助;城镇工业供水、小水电建设等生产经营性项目,主要是在政策的扶持下,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政府重点扶持解决资本金。
   
水利工程供水具有商品属性,要按照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的规定,加快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步伐,在2000年前基本理顺工程供水价格。水价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农业供水价格要逐步实现按供水成本价格经营,并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政策;工业、城镇供水价格,要按照供水成本、税金加合理利润核定;鼓励优先开发利用水力资源,小水电上网电价要给予优惠政策。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积极推进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权责明确的水利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主体,实行分级监管,防止水利资产流失,并努力确保其保值增值。要盘活水利资产存量,注重资产经营和资本积累。努力提高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对于有条件的供水工程,可以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上市公司或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水利部门对依法取得的水域、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积极开发利用,大力开展水利多种经营,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要给予优惠扶持。
   
继续加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在确保安全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管理使用权。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小流域和“四荒”,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拍卖、租赁、承包或者有偿转让。鼓励群众以民办、民有、民营或股份合作的形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工程,其供水价格在国家水价政策的指导下,可以实行协议水价。
   
坚持把科技和教育摆在水利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化科技兴水,推动水利科技进步。继续加强水文、规划、科研、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建立健全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水利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
   
六、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搞好水利建设是我省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艰巨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都要把水利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经济越发展,越重视和加强水利工作。要明确目标、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要把水利建设列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按照水利规划。一任接着一任干,持之一恒、一抓到底。治水业绩要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防汛抗洪必须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各行各业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关心水利,支持水利。积极参与水利建设,为加快我省水利发展尽责尽力、多办实事,推动我省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促进和保障全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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