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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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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4 9:23:10 |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的要求,10月29日至31日,市水利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抽调专人分三个组,对12个县区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 近期,各县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按照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中时间、标准等要求,及时召开县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改革方案,安排人员集中办公,积极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在省规定的最后期限10月底前批复改革实施方案。继10月2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岸堤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后(临编办〔2008〕67号),截止到10月31日,又有蒙阴县(蒙政字〔2008〕49号)、罗庄区(罗政字〔2008〕27号、罗编〔2008〕26号)、临沭县(沭编〔2008〕22号)的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得到当地政府批复,平邑县、苍山县、郯城县、莒南县所属水管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最后核定人数和经费数额,所属的水管单位全部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部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拨款。 来源: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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